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職改辦〔2024〕207號)有關要求,為保證今年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定于2024年12月上旬開展評審工作,F將申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在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自由職業者、轉業擇業軍隊干部。自主擇業的軍隊干部按規定在軍隊評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職稱在我市繼續使用有效,不需辦理確認手續,直接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憑據。
(三)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我市機關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職改〔1998〕50號)有關規定,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未取得過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業績成果符合職稱正常申報業績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不屬于特殊人才受理范圍的,可通過本次正常通道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四)在內地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五)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從審批機關審批的退休時間起計算),以及處于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作家協會關于印發<重慶市文學創作專業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46號)明確的申報條件,參見《重慶市職稱申報標準條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關要求。
(二)根據渝人社發〔2017〕67號規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規定執行。
(三)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四)。ㄖ陛犑、自治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含黨委、政府組成部門)選派全職援外、援藏、援疆、援青1年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學歷、資歷符合選派管理規定有關職稱晉升政策的,仍可通過正常通道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見(暫行)》及有關文件精神,援藏期間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符合職稱申報條件的,按規定減免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分),視同完成相應年度的基本工作量和相應時長的基層工作經歷。申報副高級職稱的,可提前2年,學歷放寬到大專;申報正高級職稱的,可提前1年。
(五)根據《推進全市鄉村人才振興若干措施》(渝人社發〔2019〕44號)精神,對市和區縣屬單位選派到農村鄉鎮全職工作1年及以上的鄉村振興專業技術人才,選派期間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職稱評審對繼續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三、有關程序要求及時間安排
按照人才工作數字化變革要求,全市統一打造了“渝才薈”人才一體化服務平臺。職稱申報評審作為人才評價服務,已迭代升級統一納入“渝才薈”應用平臺,實現職稱申報、審核、評審、查詢、領證等全鏈條閉環辦理。文學創作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不組織線下評審。個人及單位登錄方式:1.通過重慶政務服務網(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進入重慶市“渝才薈”服務專區,點擊“職稱評審”登錄(網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過全市統一平臺網報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戶注冊操作手冊見網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見操作問題解答見網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個人用戶申報操作手冊登錄平臺后可查看)直接登錄;3.通過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專技人才專欄,點擊“業務辦理”登錄。申報人可于2024年8月1日后登錄系統查看申報審核時間。
(一)申報程序
申報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向以下單位逐級上報材料,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1. 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
2. 區縣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3. 非公單位人員、流動人員、自主擇業軍隊干部:(1)檔案在重慶的。個人→所在單位→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2)檔案在異地的。個人(持異地查檔記錄)→所在單位→參保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235號)有關規定,其中,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均在重慶的,須有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市內外可連續計算);工作單位在重慶、檔案在異地的,須在重慶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參保記錄為準);工作單位在異地、檔案在重慶的,須在重慶存檔1年以上(以存檔記錄為準)。
4. 自由職業者:個人→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其參保及存檔時間參照3執行。
5. 市外單位駐渝人員:個人(持具有職稱評審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所在單位→單位駐重慶最高管理機構→評委會。
(二)申報要求
1. 用戶注冊
申報人、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提前進入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已在服務平臺注冊的用戶無需重復注冊。
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注冊,必須以負責職稱工作的個人用戶身份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個人賬戶,進入系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單位”,完善資料后生成綁定相應單位、區縣主管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的職稱管理員權限(在擁有管理員權限期間本人不能申報職稱評審)。
逐級上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系統進行注冊。
2. 個人申報
申報人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服務平臺,客觀、準確、完整填寫個人職稱申報信息完成系統提交。
申請提交后,申報人可隨時登錄系統,通過“我的申請書”查看本人申請書審核進度及現階段審核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提醒相關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只能申報一次職稱(各種“綠色通道”評定未通過的除外),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3. 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系參保單位進行審核推薦。所在單位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對申報人在服務平臺中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文學創作專業相應級別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所在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不符合相應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有條件的單位可制定本單位職稱申報條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條件)、規定和辦法,進行擇優推薦。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公示期間的問題受理渠道應包含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兩級聯系方式。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材料,在服務平臺完成報送區縣(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
(2)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系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進行審核。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登錄服務平臺完成報送區縣職改部門。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市外單位駐渝人員無須經過此步驟。
(3)區縣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市外單位駐渝最高管理機構審核
申報人聯系區縣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市外單位駐渝最高管理機構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在服務平臺報送評委會。
(4)評委會審核受理
市作協對申報材料進行首次審核。對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將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的,將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評委會審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通過,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
4. 評審程序及要求
(1)評委會評審
評委會評審前,按照“超員配置,隨機抽評”原則以及評委會核準備案的評委抽取方式,從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委參與當年的評審工作。
市作協組織召開評審會議,由評委會主任委員或者副主任委員主持,出席的專家人數不少于評委會人數的2/3。評議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總數2/3以上的即為評審通過。未出席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補充投票。
評審會議結束時,由主任委員或者主持評審會議的副主任委員宣布投票結果,并對評審結果簽字確認,加蓋評委會印章。
(2)評審終止
在評委會評審前接到投訴舉報且查證屬實的,或評審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并被查證屬實的,評審終止。
(3)評審結果核準
市作協將在評審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職改辦報送《評審情況報告》,并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為便于公眾查閱,評審結果公示信息將報送市職改辦同步公示。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市作協將調查核實,視情況作出處理。公示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對經公示無異議或查無實據的評審通過人員,市作協將代擬的職稱資格確認通知報市職改辦確認印發。屬委托評審的,市作協將向委托單位出具評審結果通知或函復評審結果。
(4)評審材料歸檔
職稱資格確認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呈報單位將職稱確認通知轉發申報單位,申報人登錄系統,打印評審表(查看評審結果及專家意見)。系統導出的職稱評審表,評審結果頁自帶評委會、市職改辦電子簽章,其他不帶電子簽章的欄目由申報人送相應機構進行補蓋鮮章。完善簽章的評審表,1份須存入申報人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5)職稱證書辦理
全面啟用職稱電子證書,不再辦理紙質證書。申報人可通過服務平臺直接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
四、紀律要求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有關人員、評審專家或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按照數字重慶建設總體部署,通過最大化數據共享,最大程度減少個人填報、單位比對驗證事項,職稱申報系統已共享實現個人基本信息、社保繳費單位、檔案存放機構、現有資格、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況、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自動填報或比對。系統自動驗證通過的人員,無需另行上傳佐證材料,系統自動驗證未通過的人員,須上傳佐證材料提交人工審核。
(二)申報所提供的業績成果須為取得現職稱以后且與文學創作專業相關,取得現職稱前的業績成果不能用于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業績成果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在刊物發表的文學作品需提供當期刊物封面、目錄及作品頁等證明材料;出版作品需提供封面、版權頁等證明材料,與他人合著作品集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數或工作量的證明材料;在互聯網獨立發表作品需提供完結作品累計字數、訂閱總量、閱讀總量等證明材料;以筆名(網名)發表作品的須提供相關佐證;獲獎成果需提供獲獎證書、獎勵文件等。
(三)申報人工作時間、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個人申報于2024年8月1日開始,9月20日17:00結束;審核推薦于9月21日開始,11月30日17:00結束。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
(五)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評委會審核受理通過后,申報人于12月3日前繳納相應級別職稱評審費,戶名:重慶市作家協會,賬號:3100021709100133179,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重慶分行上清寺支行,繳費時注明繳費人姓名及繳費事由。
聯系人:洪濤、賴思奇;聯系電話:63302780、63302781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99號817室
重慶市作家協會
2024年7月16日
渝公網安備:50010302002751號